招标信息

连云港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科普宣传智能展示系统采购公告

2024-09-09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科普宣传智能展示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50 万元。

采购需求:

1.结合连云港市深厚的历史与人文底蕴,打造先进的无偿献血文化建设底蕴,引领生命与健康公益事业发展,为全社会架设了解无偿献血的桥梁,提供市中心血站与社会沟通交流的平台。2."无偿献血科普宣传智能展示系统"以创新开展宣传招募工作为原点,共建公益科普文化平台,打造以无偿献血科普知识、智能化互动体验、人文思想、公益内涵为底蕴,以寓教于乐、雅俗共赏为表现形式的新血站 。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1.2、1.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1.2、1.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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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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