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产业开发区复合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能分流井设施)谈判公告
2024-09-091、采购项目名称:荷塘产业开发区复合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能分流井设施)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登录后查看)
3、(登录后查看)
4、采购项目预算:824349.1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q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q成本补偿q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971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824349.11 |
荷塘产业开发区复合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能分流井设施) |
详见文件 |
1 |
824349.11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q监狱企业 q福利性单位。
q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q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q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q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