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八师一三六团六连“百连示范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9-09

第八师一三六团六连“百连示范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一三六团六连“百连示范工程”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以师农发[2024]12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六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六团六连

  3.工程规模:包括拟建道路工程、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1)道路工程:新建及改造道路9832平方米及配套设施;2) 建筑工程:(1)农机库:农机库屋面改造429.25平方米;新建农机库地坪换填26700平方米及基础设施。(2)农资库:新建彩钢板农资库25座;新建农资库地坪800平方米及基础设施。(3)建筑设施:建设预制混凝土板房物资管理房底座基础2个;建设围墙600米及基础设施,公厕改造4座、新建户厕6座及基础设施。(4)设施大棚:设施大棚通暖改造建设;大棚耳房建设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设施大棚外墙保温提升改造;大棚采摘园展品大厅屋顶防水改造、下水维修改造及其他维修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1240731001001

第八师一三六团六连“百连示范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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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区外建筑企业应按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提供信息报送册)。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如果合同金额为外币,应以合同币种按中标时的汇率或项目建设完成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项目,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意一名成员满足上述条件即可。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项目经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监理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工程业绩经验。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3.6 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2023年度审计,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3.7 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该项目正常顺利进行的所有要求。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贰家。(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17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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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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