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电梯修理工程(第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9-09项目名称:某医院电梯修理工程(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QHFX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2、采购内容:电梯内墙面装修、地面装修、照明系统修复等内容。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资审要求:
1.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近三年(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扫描,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3.信誉要求:(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2)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
3.投标人应妥善保管购买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内容,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各类要求。
4.我单位项目不能用于业绩宣传。
5.中标后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由采购单位作出相应处罚,纳入黑名单,三年内或终身不得参加某部采购项目并通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
6.投标供应商如有两个以上名称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声明:包括诚信承诺、保密承诺、廉洁承诺、投标人其他承诺声明。
8.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09月16日(0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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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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