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产能开发采出水处理工程-离子交换装置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09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产能开发采出水处理工程-离子交换装置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供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
规模:提供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产能开发采出水处理工程-离子交换装置橇采购项目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试验、运输、现场安装、调试等全过程工作。投标人应对装置的完整性、功能性和可操作性负责,还应对设备现场安装及调试的技术指导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产能开发采出水处理工程-离子交换装置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产能开发采出水处理工程-离子交换装置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所投标项相关领域有不少于1个类似设备现场制造的供货业绩。
5、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信用查询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到2024年9月14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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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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