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1#、2#厂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09-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已由灌南数据备【2024】2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绿色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1#、2#厂房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7470平方米,厂房为钢结构,其中1#厂房约3735平方米,2#厂房约373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1#、2#厂房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监理招标控制价为2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他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4年02月至2024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评标价以元计,评标价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四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除确认评委评审和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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