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河池分公司2024年区管滚投电源隐患整治项目高压施工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9-091.1 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河池分公司2024年区管滚投电源隐患整治项目高压施工采购项目需要的施工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主要采购河池电信分公司电源隐患整治高压施工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和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1.3 采购预算:278700.00元(不含税)。
1.4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确定1名中选人。
1.5 工期: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
1.6 工程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 施工地点:广西河池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10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7 工程施工。
……
1.11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787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 参选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参选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5 参选人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服务人员应不少于4人。其中,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1人。
备注:需同时提供服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特种作业证正反面扫描件、与参选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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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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