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食堂验收智能电子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食堂验收智能电子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智能电子秤

秤盘规格应当不小于600*800mm

(一)称体技术要求

1、秤盘规格应当不小于600*800mm;

2、最大量程应当不小于150kg;

3、分度值应当不大于60g。

(二) 仪表技术要求

1.处理器应当不低于RK3288处理器或相当性能的架构;

2、内应当不小于8G,存储空间应当不小于256G;

3、操作系统应为自主可控或源代码开放系统;

4、操作屏应当为触控操作;

5、操作屏尺寸应当不小于12英寸,分辨率应当不小于1024*768;

6、应当具备标配网口,USB接口;

7、工作温度范围应当不小于0-40C; 工作湿度范围应当不小于10-85%;

8.摄像头拍照清晰度应当不低于500万像素:

9、在非联网条件下可独立使用。

(三)实现功能

1、设备便于维护、保养和使用。

2、可设置食品名称及对应价格,选取产品便捷,可以生成相关统计表格。

3、在称重的同时可以进行拍照,称量信息及图片可以与验收重量、验收时间同时导出,且能在系统内留存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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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周期30天

四川24台,重庆9台,甘肃19台,青海9台,宁夏3台,新疆2

台,西藏5台。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项目预算: 50万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3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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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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