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资料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09-09

1.招标条件

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资料编制技术服务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配套及社会投入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资料编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资料编制技术服务。

2.2招标内容:根据《关于有序开展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4〕286号)要求,验收资料编制包括收集相关资料,检查全部内业资料;外业实地核查项目实施情况,按照验收类项目整理制作项目验收资料;收集项目招投标、合同等有关文件、设计资料、监理总结、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竣工报告及竣工平面图;矿山修复前后整体影像资料,项目资金有关凭证,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情况明细表、图件、影像等资料;填报部、省复垦修复验收信息系统,完成系统填报。

配合各级开展的分批次项目验收、子项目验收、整体验收工作;子项目验收时编制子项目竣工验收表、子项目工程任务和质量情况抽查表、子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表、子项目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表、子项目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情况表、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矿山生态修复验收评估专家评分表、子项目验收报告等;整体验收时编制工程整体验收表、工程整体任务和质量情况抽查表、工程整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表、工程整体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表、工程整体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情况表、工程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工程整体验收报告等。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整体验收完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报告、项目情况明细表、图件、影像及重要活动记录等资料按县区归档要求进行打印装订成册,报送各县级及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服务费的理由)。

2.3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    

2.4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443.45万元。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含管护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成果资料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通过验收。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交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 09  月  10 日至 2024年 09  月 14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每份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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