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和田县稀有金属矿产业园基础设施(办公楼)施工项目宿舍楼中庭景观施工项目招标(依法)公告

2024-09-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田县稀有金属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办公楼)项目-1号、2号、3号、4号宿舍中庭景观(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毕,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施工单位,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建设规模:新疆和田县稀有金属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办公楼)项目-1号、2号、3号、4号宿舍中庭景观(工程)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园路和园桥、电气照明工程等。

3、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新疆地区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树木养护期2年,达到95%及以上成活率。

4、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5、项目投资金额:约500万元。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2.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信誉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近36个月内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3.2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企业。

3.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规模高原地区(海拔3000m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一个。

4.2投标人具备高原地区(海拔4200m及以上)建设经验。

5.人员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50岁以下。

5.2项目负责人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5.3项目负责人及实施团队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患者,能适应高原地区工作环境,提供管理人员体检报告、劳动及社保关系证明。

5.4现场人员要求:需配备足够现场管理人员(含土建、安装、安全、质检、预算,资料员等),拟派遣现场工作人员需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年龄50岁以下,持有相应有效证书,并实时在现场进行工作,适应在高原地区的工作环境。

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2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投标人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0日1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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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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