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衡水丰铭广场1-4号楼前期物业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丰铭广场1-4号楼前期物业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广和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广和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衡水丰铭广场1-4号楼前期物业项目2.1.2 项目地点:衡水丰铭广场2.1.3 招标内容: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综合维修服务、电梯维护、消防安全服务、车辆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等。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2.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1.6 服务标准: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2.2招标范围:同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3.2具备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3.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4投标人需是在衡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备案评级的物业服务企业。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网页查询结果为准);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1 09:00 至 2024-09-1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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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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