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VR安全体验馆及防护棚谈判采购(三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登录后查看) |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嘉善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嘉兴市嘉善县,总用地面积122977平方米(184.4655亩),总建筑面积约29.6万㎡。整个园区厂房按功能划分可分为三大类型,其一为生产制造类多层厂房,其二为生产制造类高层厂房,其三为企业服务中心(零碳展示馆)和相关配套用房等。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VR安全体验馆、防护棚货物采购及安装,详见报价单。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具体需求及时供应。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登录后查看)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1项物资供应类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企业运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充足的现金流(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货物质量问题(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人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0日 到 2024年09月13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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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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