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春城热力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地沟及立杠)(施工一期)招标公告

2024-09-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城热力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地沟及立杠)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4)50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24)1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春城热力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地沟及立杠)(施工一期)。

2.2招标范围:春城热力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地沟及立杠)(施工一期)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一期改造内容包括地沟换管、楼栋立杠更换和阀门的改造。原有管道改造形式均按照原管径原位置更换,满足供热规划要求。楼内地沟换管及立杠更换改造总计259栋,管道总长度119473米。

2.4建设地点:本项目中楼栋地沟及立杠管道改造所涉及的区域,覆盖了长春市朝阳区、南关区、净月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汽开区7个区域。

2.5最高投标限价:39706939元。

2.6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计317日历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8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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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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