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0本招标项目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彭审批发【2024】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草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草庙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硬化混凝土道路1690平方米、面包砖路面2.04万平方米;购置勾壁式垃圾箱15个、铁质垃圾桶50个;安装水泥仿木防护栏杆390米;清理杂草6500平方米、土方及垃圾等1200立方米,修整道路两侧边坡5500平方米;农户屋面雨水循环利用 148 户。
2.2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位于彭阳县草庙乡张街、新洼、赵洼及草庙4个行政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硬化混凝土道路1690平方米、面包砖路面2.04万平方米;购置勾壁式垃圾箱15个、铁质垃圾桶50个;安装水泥仿木防护栏杆390米;清理杂草6500平方米、土方及垃圾等1200立方米,修整道路两侧边坡5500平方米;农户屋面雨水循环利用 148 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18时止,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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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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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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