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智能机械产业基地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期)第二阶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4-09-10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1424-04-01-299954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智能机械产业基地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期)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智能机械产业基地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期)第二阶段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

资金来源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共三项:1、建设标准厂房:建设12栋标准厂房和1栋研发中心,建筑面积79000㎡。2、建设生活配套设施:在二类居住用地上建设1栋宿舍,并配套员工生活配套设施。生活配套区建筑面积10618㎡,计容建筑面积9000㎡,其中宿舍部分共6层,层高3m;员工生活配套设施部分为1层,层高3m;地下室负一层,建筑面积1618㎡,主要为设备用房和地下停车场。3、建设公共停车场:在交通场站用地上建设公共停车场,面积10145.88㎡,共328个车位,其中配置33套机动车充电设施。

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

工期

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14个月(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27892.92万元。其中,勘察费:95.85万元;设计费:632.63万元;建安工程费:

27164.44万元(含预备费883.4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3)、(4)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3)、(4)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3家企业组成)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②拟派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③拟派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④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3.拟派施工项目副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专职安全员至少3名(含3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5.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另配备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具相关岗位证书;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相关证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打印网页,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后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7日18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9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9日8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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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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