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垃圾箱及吊笼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0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垃圾箱及吊笼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三轮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工程项目作业海域为南海北部神狐海域,距离深圳约300Km,海域水深约为1300米,计划于2024年12月进行现场实施。根据工作方案后勤服务准备的要求,需采购集装箱及吊笼租赁服务,用于物料在平台、码头的存放和陆地、海上之间的安全运输。目前公司与业主广海局已签订第三轮试采主合同,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场技术服务期限预计2024年12月6日至水合物试采项目结束。预计合同金额270万元(含税)。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根据第三轮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工程项目需求,拟租赁集装箱、长吊笼、方吊笼、氧气乙炔架、垃圾箱,用于存放钻井液材料、钻井工具、设备配件等零散物料,以便于物料在平台、码头的存放和陆地、海上的安全运输。
2.4服务期限:预计2024年12月6日-水合物试采项目结束,合同有效期一年。。
2.5实施地点: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龙穴岛深水科考码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能够提供集装箱类DNV认证证书或报告,或能够提供集装箱类CCS认证证书或报告。
3.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为自有员工(或签订劳务合同),其中至少4名人员具有专业电焊工证书。提供服务人员清单、人员证书(复印件);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承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
(4)如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过,应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23时59分59秒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9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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