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11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发酵装置冷却水COD减排改造项目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燃料乙醇发酵装置冷却水COD减排改造项目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当前冷冻站已有的2台溴化锂制冷机组仅能满足03A一套装置的夏季降温需求,本次改造项目对现有冷冻站进行改造,新增2台溴化锂制冷机组及附属设施,配置相应厂房、管线及设施,满足03B装置发酵罐夏季冷水降温需求,减少装置直冷水使用量,实现COD环保达标。

综合考虑本项目场地和厂房条件以及设备运行季节等因素,本项目所采购的2台溴化锂制冷机组采取撬装式结构。

我公司负责完成2套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撬装基础土建施工,负责完成相应配套公用工程管线、管线支架,并提供与撬装系统连接法兰。负责撬装以外的电气仪表施工(投标单位技术指导)。提供本项目所需公用工程。

投标单位负责提供整套2套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所有设施(包含项目相关电缆、配件等实现本项目稳定运行的一切设备设施)、负责撬装以内(含撬装本体)电气、仪表、PLC、设备等安装。投标单位负责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相关设计参数,并配合招标方设计单位完成本项目收集管线、土建、电气、防雷等相关设计工作。

2、招标范围:

(一)、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为2套,每套机组包括但不限于:

1)制冷机组(包括:冷凝器、蒸发器、吸收器、热交换器等)。

2)屏蔽泵(稀溶液泵及冷剂泵每种型号1台备用泵)、真空泵及电机。

3)动力源蒸汽管网减温减压措施(每套一台)。

4)吸收液、冷剂及缓蚀剂,缓蚀剂应提供添加服务。

5)全套的控制仪表。

6)蒸汽电动调节阀,快速切断阀,吸收液循环量调节阀、循环水调节阀2台(每套一台,用于备机切换调节)等必要阀门。

7)配套电气仪表安装材料(包括:仪表阀门、管件、电缆等)。

8)连接件(对于与用户之间的法兰连接,须配带对应法兰、螺栓、螺母、垫片)。

(二)、蒸汽型溴化锂机组配套设备

1)循环泵组。(单台循环泵的流量≥1100m³、扬程35m)

2)附属设备:定压补水机组、凝水回收装置、减温减压装置。

3)系统电控柜(控制节能型)。

4)标准布置图范围内配管、二次侧配电线缆:包括阀门、管道、电线电缆。

5)撬块内系统管线保温、保冷。

6)蒸汽型溴化锂机组外罩及泵组外罩。

3、自动控制系统新增仪表引入乙醇发酵装置远程I/O室现有DCS系统进行监控,并对必要的参数设置记录、报警。

4、供货商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他附属设备和零件,供货商应加以说明,以供业主/买方选择。

5、此项目的种类及规模、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质量、交货地点、交货期、服务、价格和项目进展情况等内容,详见吉林燃料乙醇发酵装置冷却水COD减排改造项目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成套设备招标技术方案。投标企业须对招标技术方案的要求完全响应,否则将予以否决。

6、本次公开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1239万元,报价含货款、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安装指导费、调试指导费等全部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7、技术标准

按照《吉林燃料乙醇发酵装置冷却水COD减排改造项目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成套设备招标技术方案》规定的范围供货。

8、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到货。

9、交货地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储运联合车间仓库。

10、质保期:自货物交付之日起18个月,或者自安装后运行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11、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需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货款总价30%的银行保函(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买方在收到保函正本后向卖方支付等额预付款,保函不可撤销、有效期为合同标的物最晚交货期后30天止;货到最终验收合格(依据工厂出具的使用说明或考核报告且数字化平台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量无异议予以支付。

12、价格调整机制:标的物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涨落影响。

13、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吉林燃料乙醇发酵装置冷却水COD减排改造项目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成套设备招标技术方案及请购文件。

2)评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及其业绩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再发中标通知书。

3)*号项为否决条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应标机组的出厂质量检验、性能测试能力。试验台测量范围满足本次招标机组的性能测试要求,并取得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中国制冷空调行业《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性能测试平台认证证书。需提供性能测试用试验台的设备图片(含设备铭牌),试验台的评审或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可核实。

4)投标人须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资质(须提供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拟代理品牌制造商的《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境内至少1套制冷量9400kW及以上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稳定运行的应用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供货合同和对应发票原件的扫描件;②业绩表(表中须含用户名称、装置名称、设备名称、数量、能力、介质、工作参数、投用时间、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③稳定运行的证明材料。

如商务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还须提供技术协议扫描件。稳定运行的证明材料包括由客户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客户单位公司公章确认的运行报告或记录等。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拟代理并投标于本项目品牌制造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9-11  23:00:00至截止时间2024-09-18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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