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自动柜员机装卸钞整体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4-09-11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自动柜员机装卸钞整体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

二、项目简介

随着招标人自动柜员机的大力发展,自动柜员机集中运营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业务发展速度过快与人员和设备等资源配置不足的矛盾。前期招标人已开展过一轮自动柜员机装卸钞整体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前期入围供应商仅能承接现金营运中心(西区)和现金营运中心(北区),为确保新一轮服务的有效进行,现对自动柜员机装卸钞整体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为招标人指定的自动柜员机提供装卸钞钞券清分、装箱、运送、押运、路途保管、清机装(卸)钞、清点回收尾钞箱钞券、吞没卡处理、日常运营维护、日常环境巡检、设备日常清洁、应急处理等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现金营运中心(东区)辖内经分行审批同意外包的自动柜员机。

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通用条款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 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合同,不得接受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

8)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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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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