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博物馆布展陈列建设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2024-09-1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乡县博物馆布展陈列建设项目EPC已由西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综合【2023】20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乡县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0.00%、自筹资金2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 工程规模:对西乡县博物馆陈列进行深化设计和装修;
2.3 项目投资总额:28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395669.81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西乡县博物馆布展陈列建设项目EPC;标段编号: E6107243541rdc7tk0fa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西乡县博物馆布展陈列建设项目EPC:对西乡县博物馆陈列进行深化设计和装修;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乡县博物馆布展陈列建设项目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西乡县博物馆布展陈列建设项目EPC: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牵头人应为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任务的单位。只接受设计单位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9月12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9月17日 下载资审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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