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安徽公司钢结构分公司桥梁钢板竞谈公告
2024-09-12招标编号:CR24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08月22日,位于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301号,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施工承包;机械设备租赁;钢结构加工、安装;建筑材料、铁路工程专用材料销售。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桥梁钢板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为新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工程设计图,跨越规划花莞高速、溪秀路等,主桥上部结构类型为1-(45+176+45)m预应力混凝土系杆连续梁拱,钢材共计约1094吨。材料计划进场时间为2024年10月。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
桥梁钢板 |
详见招标文件 |
GC01 |
吨 |
1094.19 |
500 |
3 |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G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①投标物资生产商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②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完整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财务能力:①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②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2年1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③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5)质量保证能力:①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01月至今)桥梁钢板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②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01月至今)桥梁钢板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17: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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