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奔牛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旅客行李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12

1.本招标项目 常州奔牛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旅客行李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州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常州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2交货期:航站楼扩建工程,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具体发货时间数量根据招标人安排。 航站楼改造工程,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现有航站楼核心设备维修及改造。 2.3招标范围: 航站楼扩建工程:国际航站楼设置出发、到达行李输送系统,配置出发装卸转盘2个、行李提取转盘2个及行李输送线等设施设备。 航站楼改造工程:对现有航站楼招标清单内容进行维修。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常州奔牛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旅客行李处理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产品保护、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免费索取)。 2.4包件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安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为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保证本次供货产品是原厂商、正规渠道的产品。允许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是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主要设备(系统集成商)的投标授权。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只接收一家投标单位登记,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代理商登记的,按收到登记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各投标人在开具专项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因此原因而造成登记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3拟供设备须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 3.4本项目安装单位(允许分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6信誉要求:投标登记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09-13 09:00:00至 2024-09-13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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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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