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汽车尾气催化剂制取样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12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汽车尾气催化剂制取样设备,采购人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汽车尾气催化剂制取样设备

2.2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180万元。

2.4采购需求: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拟采购一套汽车尾气催化剂制取样设备,整个系统包含钢结构平台、大袋拆包站、破碎机、斗式提升机、球磨机、取样器、除尘系统、控制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5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具备相应设计、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类似制取样设备供货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成交(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应答、投标禁止期内;2021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供货的设备未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或不存在以往成交(成交)后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按网站要求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否决。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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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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