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线路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4-09-12本招标项目某部线路大修工程已由某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特征:需要累计更换光缆16公里、更换接头盒8个、维护沟坎护坡土石方量15平方米、新增防雷(防蚀、防强电、防蚁及防鼠等)设施16公里。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规模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相关工作,控制价:300000元。
2.4计划工期:120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6项目名称:某部线路大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6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7必须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8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网上注册
(登录后查看)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09时至9月20日下午17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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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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