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一次性使用鼻氧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9-12

比选编号

2024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12日

比选项目名称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一次性使用鼻氧管采购项目

公告时间

2024年9月12日8:30至2024年9月18日17:30时(北京时间)

比选条件

资金来源

自筹

采 购 人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路

标包划分

划分为一个标包

比选范围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注:本项目供应商须同步在易谱优采(https://ecp.vhepro.com/)进行账户注册及投报产品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上级主管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出具的有效授权)。2、参选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或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

3、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如参选人为制造商且在其住所或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住所或生产地址以市级为限),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

4、参选人如为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参选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函)(也可由生产企业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

5、参选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或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参选产品未纳入注册管理或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纳入注册管理或备案管理的证明材料;

6、 参选产品须满足下列要求:

(1)参选人须提供参选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同品牌同型号的三甲医院供货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合同或供货清单+供货发票)内容不得缺页、遮掩、涂改,时间、品牌及型号以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参选产品如无三甲医院供货业绩的,须提供该参选产品的无业绩声明函;

7、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官网截图)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官网截图)

联合体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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