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2024年下半年房建及供暖设备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12
一.招标条件

受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 委托,现就 大板综合维修段2024年下半年房建及供暖设备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通过。

3、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4.投标人在作业能力、人员队伍、施工管理方面应具有开展本项目的业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自该工程开工至建设单位清算付款期间,投标人需承诺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具材料供应商货款等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业绩要求:具有房建施工经验,提供近三年内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需同时提供近三年以来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8、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9、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10、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11、申请人提供未被列入工程建设行业失信行为“黑名单”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12、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13、施工方案。

14、财务状况证明。

15、本要求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3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0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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