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厂废气综合治理项目蓄热式废气焚烧炉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12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全厂废气综合治理项目蓄热式废气焚烧炉采购

1.2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100%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全厂废气综合治理项目蓄热式废气焚烧炉采购

2.2招标项目编号:GN2

2.3交货地点:安徽省巢湖市,甲方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全厂废气综合治理项目蓄热式废气焚烧炉采购,采购包含一座新建处理气量20000Nm3/h的蓄热式废气焚烧炉和全部配套设施及管道连接,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设备及相关配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上述设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安装完毕。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整套装置正常运行后12个月(或供货时间18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质保期应从乙方修复或更换该设备部件后重新计算12个月。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也应该及时提供有偿帮助。

2.7质量标准:满足项目要求,通过项目验收。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的信用状况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或提供承诺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8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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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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