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油罐容积标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油罐容积标定项目(二次)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以 中油吉销财字〔2024〕1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强公司库站库存、公路运输损耗、零售损耗管理水平,提升库站计量准确性,对公司部分库、站罐容标定时间较长,并且在使用中存在误差的油罐和地罐进行重新校准,并出具罐容表。
2.2招标范围:招标人约9.5万立立式金属罐和800座卧式金属罐,立式金属罐采用激光全站仪检定,卧式金属罐采用容量比较法校准,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预估金额155.2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所属油库、加油站,到库站进行服务。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要求,立式金属罐满足JJG 168-2018《立式金属罐容量检定规程》要求采用全站仪标定法进行标定;卧式金属罐按照JJG266-2018《卧式金属罐容量检定规程》中容积比较法进行标定。
2.7付款方式和条件:按年度,完成1个年度油罐标定,并出具报告和罐容表通过验收后,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当年总价,付当年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2.8 最高投标限价:立式金属罐1.6元/立,卧式金属罐1750元/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范围应包含立式金属罐检定和卧式金属罐校准,授权区域包含吉林省(提供计量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使用合作实验室进行本项目标定服务的,应提供相关实验室的合作书或委托书(提供合作书或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2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3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23年即可。
3.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已完成的立式金属罐检测和卧式金属罐检测类似项目业绩各一个。(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对应一座立式金属罐检定证书和卧式金属罐检测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3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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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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