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中国石化第三期钻机用国产主发电机组框架协议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2024-09-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第三期钻机用国产主发电机组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发电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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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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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发电机组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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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在公开招标评标环节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对于首次参与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业务的或违约停用处理后恢复交易资格的或确定为需要现场复核的供应商,将按照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的现场复核内容和《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组织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不合格或者现场审查总分小于等于70分的供应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1.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 3.1.8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柴油发电机组的生产制造企业,并具有柴油发动机和发电机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出具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发动机、发电机为投标商自行生产的除外)。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投标人必须具备发电机组实验检测能力,具备有功、无功、瞬态性能等GB/T2820或GB/T 23507.3规定的出厂实验、检验项目,确保发电机组经过实验检测后合格且可靠方能出厂交付。提供设备清单、照片、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至少一份投标人出具的标的物出厂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3.1.10投标人须提供自开标之日起近五年内的至少2台(套)同类机组使用业绩(与投标机组使用同品牌发动机,且机组额定功率≥1200KW),提供技术协议关键页、钻井公司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可证明发电机组由投标人提供并最终用于钻机配套或钻井平台,不接受井队出具的证明)。 3.1.11柴油机需达到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第三阶段的要求,并提供第三方符合检测标准要求的达标检测、检验报告或通过机动车环保网提供的公告,检测报告(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单位或取得中国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报告上须有CNAS或CMA标记,明确柴油机功率及达到的排放阶段)体现的柴油机须与所投柴油机一致。 3.1.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14:00时至2024年9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7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00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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