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绍兴市分公司国网绍兴供电公司滨海分中心大楼备电项目询价公告

2024-09-13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绍兴市分公司国网绍兴供电公司滨海分中心大楼备电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绍兴市分公司国网绍兴供电公司滨海分中心大楼备电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国网绍兴供电公司滨海分中心大楼备电项目所需的胶体蓄电池、电池箱、UPS主机。采购预算:13.75万元(含税)。本项目以成交金额作为合同金额上限。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个。供应商需在应答函中明确成交优先顺序。同一供应商所投所有采购包中填写的优先级必须一致,若不填写或不一致,则默认为按采购包的先后顺序。

采购包

采购包名称

采购内容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含税预算(万元)

1

胶体蓄电池及电池箱

胶体蓄电池

科士达

12V100AH

96

9.95

电池箱

科士达

电池箱(定制)

3

2

UPS主机

UPS主机

华为

UPS5000-A-30KRTL

1

3.8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各采购包1个,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详见下表。供应商任一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采购包

采购包名称

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元)

1

胶体蓄电池及电池箱

88000

2

UPS主机

336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国网绍兴供电公司滨海分中心大楼备电项目所需的胶体蓄电池、电池箱、UPS主机。

2.2交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2周内货到指定地点(含安装)。

2.3交货地点:浙江省绍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7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绍兴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5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

说明:供应商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应答。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供应商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应答;制造商为母公司,供应商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供应商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应答的,也视为制造商应答。

(1)供应商须是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应答产品为供应商制造);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7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13日17时30分至2024年09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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