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医疗设备一批(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等)采购公告

2024-09-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HA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等)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08时3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406500.00(元)

最高限价:38221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是否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表;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9.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

10.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18时00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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