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国道仪征新集南段(G328以北段)交通安全设施、开发区段声屏障施工G345XJND-JA+G345KFQ-SPZ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4-09-13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概况
345国道仪征新集南段,起自仪征新集镇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交界处,向北沿大樟沟东侧布线,与328国道仪征段交叉(本工程下穿328国道主线桥)后,继续下穿G40沪陕高速公路,跨沿山河,利用既有通道下穿宁启铁路,向北止于353省道与418省道交叉处,接345国道仪征新集至刘集段,路线全长约6.88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实施范围为:G328至S353。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起自345国道与356省道交叉处,平行大寨河西侧向北上跨仪扬河后沿大樟沟西侧绕过朴席镇区,继续向北后斜跨大樟沟,沿大樟沟东侧布线,止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仪征市界处,接345国道仪征新集南段,全长6.434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城镇断面,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本项目于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设置声屏障、隔声窗。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G345XJND-JA+G345KFQ-SPZ标段。招标内容为:345国道新集南段标段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护栏、防落网、轮廓标、防眩板、里程牌、百米牌、界碑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和缺陷期质量缺陷修复;345国道经济技术开发区标段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波形钢护栏安装及必要的拆除,与已有护栏衔接工作等)、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包括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安装、日常维护及缺陷修复等,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含原窗户拆除)及其缺陷期质量缺陷修复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计划工期:166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开工, 2025年3月30日交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3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21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①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甲方现象发生,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7:00至2024年9月23日17:30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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