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股份飞机地面静变电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3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飞机地面静变电源进行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合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航空股份飞机地面静变电源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由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招标产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完成招标后签署采购合同。
(五)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技术参数 |
单位 |
总需求量 |
1 |
飞机地面静变电源(90KVA拖曳式) |
储能型,拖曳式,90KVA交流电 |
台 |
10 |
2 |
飞机地面静变电源(180KVA拖曳式) |
储能型,拖曳式,180KVA交流电 |
台 |
16 |
3 |
飞机地面电源机组(140KVA自行式) |
电动式车载,140KVA单交流电,电动底盘,燃油机组 |
辆 |
1 |
(六)报价要求
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括提供货物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安装、保险及提供的各种服务、税费、增值税、利润、搬货上架等一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投标费用
投标方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部分费用要求说明如下,具体交纳账户等信息以招标方后期书面通知为准:
1.标书费:本项目收取标书费1000元,报名单位在收到招标方的审核通过通知后,将标书费汇至指定账户内,必须公对公账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发送标书。转账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用途,标书费概不退还。
2.投标保证金:25万元人民币。投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公对公转账或保单保函的形式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逾期未交纳或未提供交纳凭证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协议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3.履约保证金: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署完成10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依据最终中标金额的1%(向上取整至千位)收取。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交纳,鼓励投标方以保函、保单等此类其他担保方式交纳保证金,银行转账必须公对公账户,投标保证金以保函、保单方式交纳的有效期需不少于6个月。
(八)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完成并交付买方后,买方对卖方提交的送货单及发票审核无异议的,应于30日内向卖方支付70%订单总价款;产品投运3个月后,产品如运行无问题,买方向卖方支付20%订单总价款。剩余10%订单总价款为质保金,在产品验收合格并经调试无误(车辆设备正常运行工作)之日起至满质保期后,由卖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买方书面确认并填写验收单据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10%订单总价款合格发票,买方45天内将质保金一次性全额支付卖方;如违反质保、售后服务承诺,或出现卖方投标文件中所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买方有权对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进行相应扣除。
(九)发票要求
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方、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三者必须为同一主体。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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