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4-2026年室内分布系统集成服务年度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3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4-2026年室内分布系统集成服务年度框架采购项目,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31670万元(不含税价),包含广西区内14个地市总共预计约5832个室内分布站点的建设。采用集成模式,中标人负责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工程的谈点协调、提供材料(不含甲供材料)、施工、完工测试、工程优化,以及配合进行室内外无线网络规划、网络优化等相关工作。方案设计由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完成。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通信行业验收规范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1.1.4项目性质:施工采购。
1.2工期要求:要求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每一批站点委托建设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站点建设。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不含税价):
序号 |
地市 |
区域名称 |
实施地域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算份额占比 |
中标人排名 |
份额一 |
南宁 |
南宁三区 |
江南、武鸣、邕宁、隆安 (包含地铁2号、5号全线) |
4948 |
15.62% |
第一中标人 |
玉林 |
玉林二区 |
北流、陆川、兴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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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 |
桂林二区 |
七星、象山、秀峰、全州、阳朔、兴安、平乐、龙胜 |
||||
来宾 |
来宾二区 |
武宣、金秀、合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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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二 |
南宁 |
南宁二区 |
西乡塘、良庆、宾阳、上林 (包含地铁3号、4号全线) |
4161 |
13.14% |
第二中标人 |
钦州 |
钦州一区 |
钦南、灵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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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 |
崇左二区 |
扶绥、凭祥、大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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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三 |
南宁 |
南宁一区 |
青秀、兴宁、横县、马山 (包含地铁1号、6号全线) |
3900 |
12.31% |
第三中标人 |
贺州 |
贺州二区 |
平桂、钟山 |
||||
防城港 |
防城港二区 |
防城、东兴 |
||||
份额四 |
柳州 |
柳州一区 |
城中、柳南、柳江、融水、柳城 |
3840 |
12.13% |
第四中标人 |
百色 |
百色二区 |
平果、靖西、隆林、德保、凌云、乐业 |
||||
北海 |
北海一区 |
海城、铁山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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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五 |
玉林 |
玉林一区 |
玉州、博白、容县、福绵 |
2958 |
9.34% |
第五中标人 |
柳州 |
柳州二区 |
鱼峰、柳北、三江、鹿寨、融安 |
||||
份额六 |
桂林 |
桂林一区 |
临桂、雁山、灵川、叠彩、荔浦、恭城、永福、灌阳、资源 |
2660 |
8.40% |
第六中标人 |
防城港 |
防城港一区 |
港口、上思 |
||||
份额七 |
百色 |
百色一区 |
右江、田东、田阳、西林、田林、那坡 |
2123 |
6.70% |
第七中标人 |
河池 |
河池一区 |
金城江、南丹、大化、巴马、环江、凤山 |
||||
份额八 |
贵港 |
贵港一区 |
港北、平南、覃塘 |
2000 |
6.32% |
第八中标人 |
梧州 |
梧州一区 |
长洲、岑溪、龙圩、蒙山 |
||||
份额九 |
贵港 |
贵港二区 |
桂平、港南 |
1457 |
4.60% |
第九中标人 |
河池 |
河池二区 |
宜州、都安、天峨、罗城、东兰 |
||||
份额十 |
钦州 |
钦州二区 |
钦北、浦北 |
1330 |
4.20% |
第十中标人 |
崇左 |
崇左一区 |
江州、天等、宁明、龙州 |
||||
份额十一 |
来宾 |
来宾一区 |
兴宾、象州、忻城 |
1178 |
3.72% |
第十一中标人 |
北海 |
北海二区 |
银海、合浦 |
||||
份额十二 |
梧州 |
梧州二区 |
万秀、藤县、苍梧 |
1115 |
3.52% |
第十二中标人 |
贺州 |
贺州一区 |
八步、昭平、富川 |
||||
合计 |
31670 |
100.00% |
/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新建室分站点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52%;合路改造室分站点最高投标限价为2100元/个(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7工程施工。
……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2.2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有室内分布施工或室内分布集成相关业绩(不含室内分布主设备采购,如RRU、pRRU、皮基站、直放站、微分布等;也不含室内分布相关的配套光缆工程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要求说明:
(1)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所提供的合同文本扫描件须盖有明显的合同骑缝章或页盖合同章;
(3)一个框架协议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算一个合同(未提供框架协议的采购订单不计算业绩);
(4)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5)如合同内容包含多个专业,且有不属于本项目要求专业时,投标人应在业绩统计时主动剔除,如导致评委无法区分本项目要求专业所占金额,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合同为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形式的,以采购订单签订的日期为准,若采购订单无签订日期的以框架协议签订的日期为准,无签订日期的不纳入统计;
(7)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8)如投标人只提供发票扫描件未提供相应的合同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则不计算业绩。
(9)合同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
(10)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不计算业绩;以上业绩应为合法、真实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在评标过程中,评委有权对各投标人的业绩进行核验,投标人接到业绩核验通知后需在3日内将相应合同原件送达招标人处,若不能提供或按时送达,则视为业绩造假,招标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其处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4.2项目负责人持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4人;
2.4.4其他人员最低数量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3人;资源管理人员4人;测试人员8人;施工人员30人。
2.4.5施工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最低数量要求: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4本低压电工作业证;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5本高处作业证(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一人持多本按多本计算。
备注: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2)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以及202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资源管理人员、测试人员、施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若人员为劳务派遣至投标人并由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社保时,则除提供相应劳务派遣公司为其购买2024年1月1日至今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外,须同时提供相应劳务派遣公司与投标人签署且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车辆及设备仪器要求:
2.5.1车辆最低数量要求:车辆5辆(提供承诺函)。
2.5.2设备仪器最低数量要求:驻波比测试仪5台、信号发生器1台、频谱分析仪1台。
备注:
(1)如是自有设备仪器,须提供设备仪器购买发票复印件及设备仪器照片,发票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设备仪器名称、数量;
(2)如是租赁设备仪器,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设备仪器照片,合同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设备仪器名称、数量。
2.5.3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配备近电报警安全帽(提供承诺函)。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5)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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