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古浪县粪污资源化处置种植养殖新能源融合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9-14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4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一座,年产有机肥7.2万吨,生物质天然气0.7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区、发酵区、LNG提纯及液化区、有机肥区、蓄水池、综合办公区等。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7施工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产品质量要求:

(1)有机肥:有机符合农业部《有机肥》(NY/T525-2021)标准,要求有机肥装备厂家有一定的销路及成熟的品牌及配方。

(2)液化天然气:执行《液化天然气行业标准》(GB-T38753-2020)贫液类,以及《天然气》(GB17820-2018)中燃气类别中二类规定,并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

(3)沼液:沼液符合《农用沼液》(GB/T40750-2021)标准。

三、邀请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及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需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需提供书面声明。

3.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9:00至2024年09月24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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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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