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铁塔深圳2024-2025年一体两翼业务支撑专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4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两翼业务拓展支撑,智联、能源业务技术方案支撑、商务方案支撑以及业务开展运营管理支撑;平台开发支撑,业务拓展等服务,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约为498.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结算为准,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4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服务区域及配置情况:

序号

服务区域

服务项

服务内容

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

1

深圳市

区域两翼业务拓展支撑

主要负责相关区域的两翼业务拓展支撑

8名

2

市公司两翼业务拓展支撑

主要负责智联、能源业务技术方案支撑、商务方案支撑以及业务开展运营管理支撑

3名

3

平台开发支撑

主要负责公司各类平台系统开发支撑

3名

4

业务拓展

主要负责一体业务营收回款、合同支撑以及换充备发电领域的业务拓展

20名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698113.20(元,不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支撑服务),且有效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深圳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4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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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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