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北选煤厂煤场大棚干雾雾炮降尘系统的安装资审公告
2024-09-14受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本梁北选煤厂煤场大棚干雾雾炮降尘系统的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工程包含梁北选煤厂煤场1-7号棚,共7个煤棚干雾雾炮降尘系统及地销煤仓喷雾降尘系统安装,投标方负责本工程所有设备、主材、辅材的提供及安装、调试。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梁北选煤厂煤场大棚干雾雾炮降尘系统的安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在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其授权委托书、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本公司为被授权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本公司与被授权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今(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双流体雾炮或相关环保除尘项目业绩至少2份,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或发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
4、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近三个月银行流水账单或近半年内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7日 08 时 30 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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