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靶场升级改造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和靶场辅助器材)招标公告
2024-09-14二、项目编号:2024-JLO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要求 |
供货地点 |
供货时间 |
备注 |
1 |
视频监控系统和靶场辅助器材 |
详见技术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项目预算:567000.00元;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单价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万元) |
1 |
球机 |
56 |
0.35 |
2 |
万向支架及监控立杆 |
56 |
0.2 |
3 |
太阳能组合式灯杆 |
84 |
0.2 |
4 |
LED发光标识牌 |
14 |
0.35 |
5 |
反光衣 |
140 |
0.01 |
6 |
荧光棒 |
140 |
0.01 |
7 |
头戴灯 |
140 |
0.01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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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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