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同热三期2×100万千瓦煤电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9-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热三期2×100万千瓦煤电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代理服务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8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控电力山西同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期规模为建设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空冷供热燃煤机组,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备。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热三期2×100万千瓦煤电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代理服务:

标段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依据国家相关财税法规税收优惠文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收集有关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专用设备的资料,对其专用设备参数与税收优惠文件进行比对、筛选、计算,对符合抵免企业所得税要求的资料进行整理与审核,出具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审核报告,提供税务后续检查备查资料装订成册,并协助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税务申报,并在服务期间内对招标人财务人员免费提供相关财税知识培训。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三类专用设备涉税优惠事项申报完成,完成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日止,具体时间为:本工程双机投产后次年5月31日前完成,招标人审定的正常的服务时间范围,费用将不作任何调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当地税收政策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热三期2×100万千瓦煤电工程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代理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5年以上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3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类似业绩指:投标人需提供2×600MW等级(含)及以上火电机组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的业绩3项(其中需至少包含1项2×1000MW等级(含)及以上火电机组专用设备抵免的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担任过2×1000MW等级(含)及以上火电机组专用设备抵免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审核报告。(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③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内容需体现电厂名称,购置设备金额,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金额,签字盖章页)。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9-14 17:30至2024-9-20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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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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