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二标段(新龙口电站尾水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43.工程规模:工程属大(1)型Ⅰ等工程,水库总库容为8108万m3,奎屯河引水工程主要由将军庙水利枢纽、山区引水系统、出山口引水系统(已建)、团结干渠改造及沿线建筑物等构成。将军庙枢纽主要由砼面板坝(最大坝高 133 米)、溢洪道、泄洪洞、发电洞及将军庙电站组成,坝后式电站装机容量为45MW;新龙口电站装机136MW。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99004004240351001002 |
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二标段(新龙口电站尾水渠项目) |
新龙口电站尾水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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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需各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使用功能、建设规模、中标价相近的水利工程)需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公告日后的网站查询截图);近五年所承揽的工程在施工期间无重大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需附承诺书)(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中级工程师; 施工员:2人,具有水利行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质量员: 1人,具有水利行业质量员岗位证书; 安全员: 1人,具有水利行业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各类管理人员不得有兼职项目。企业及人员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备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部人员。
四、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5日 1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21日 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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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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