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激光治疗仪闪光灯维护更换服务招标公告

2024-09-14
项目名称:激光治疗仪闪光灯维护更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采购包1(激光治疗仪闪光灯维护更换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激光治疗仪闪光灯维护更换服务 1(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2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维保项目中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内,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14 至 2024-09-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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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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