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纯水净化装置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2024-09-16浙江省中医院为开展纯水净化装置采购,就纯水净化装置的供应商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根据相关要求,拟采购一批纯水净化装置,分别放置于医院内镜中心和口腔科,现需比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来负责纯水净化装置的供应。
二、项目预算及服务期
预算金额:50000.00元;
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
纯水净化装置,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纯水净化装置 (溴代海因树脂滤芯) |
5TA (每年过水量2吨) |
11 |
只 |
|
2 |
纯水净化装置 (溴代海因树脂滤芯) |
50TA (每年过水量50吨) |
2 |
只 |
报价需含计量水表 |
(二)技术要求:
1、功能要求:
(1) 确保水质安全,对人体无害;清洗干燥后消毒成分在内镜表面无残留,对环境无害;
(2) 与医院常用管路消毒剂(如二氧化氯、次氯酸钠等)兼容,无反应;
(3) 安装、更换便捷,无需辅助设备等要求;装置占地面积小;
(4) 能有效去除水管路生物膜;抑菌效果稳定;使终末漂洗水和治疗用水的细菌总数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
(5) 适合医院内镜中心、口腔科使用。
2、材质要求:净水用溴代聚苯乙烯海因树脂滤芯;及配套的前置超滤器。
(三)商务要求:
1、 交货时间:根据医院要求,供应商按需分批次供货,要求收到医院供货通知后7天内,供应商将货送到医院指定的使用地点,如有急需,需按医院要求随时供货。
2、 交货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3、 质保期:1年(自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
4、 售后服务:安装滤芯后口腔治疗用水(菌落数<100CFU/1ML)和内镜终末漂洗水(菌落数<10CFU/100ML)达到标准要求。如不合格供应商须进行整改或免费更换滤芯。
四、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比选所需材料
1、单位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产品样品(规格5TA、50TA(含计量水表)各准备一只)
5、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后者更佳)
6、产品彩页、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
7、同类业绩证明(若有,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报价表(附件1)
9、服务、质保及售后方案
10、其他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上述1-10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本,2副本),密封装订,装订处盖公司鲜章。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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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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