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委托运营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招标公告
2024-09-18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委托运营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华电风水山风电场、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华电那木斯风电场、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华电赞字光伏电站、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华电浩特芒哈光伏电站。
2.2 项目规模: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华电风水山风电场、华电那木斯风电场、华电赞字光伏电站、华电浩特芒哈光伏电站所属机组委托运营服务,其中华电风水山风电场33台机组(49.5MW)、华电那木斯风电场33台机组(49.5MW)、华电赞字光伏电站一期、二期发电设备全年检修维护保养工作(20MW)、华电浩特芒哈光伏电站发电设备全年检修维护保养工作(2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华电那木斯风电场33台明阳MY1.5se风电机组运维。
华电赞字光伏电站一期、二期发电设备全年检修维护保养工作。
华电浩特芒哈光伏电站发电设备全年检修维护保养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委托运营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满足任意一项方可)四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1个集中式99MW及以上风电场运维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个1年期以上的服务合同为1个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标的、服务期限、装机规模、签字页、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业绩不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8 13:29到2024-09-25 17:00。
4.2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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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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