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部采购通信训练条件建设相关器材项目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2024-09-1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部采购通信训练条件建设相关器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采购通信训练条件建设相关器材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陕西省西安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安装完成。

 

说明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30.35万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谈判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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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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