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府综合客运枢纽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路灯灯杆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18
1 .采购条件

在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自铁路天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高架匝道等6条道路、成自铁路天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庙子沟综合整治打捆项目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路灯灯杆 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西侧主线 1# 高架桥、西侧主线 2# 高架桥、西侧 A 匝道桥、西侧 B 匝道桥、西侧 D 匝道桥、西侧 E 匝道桥等 6 座西侧匝道桥施工范围内的桥梁主体结构、排水、给水、土石方、照明、交安、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西侧主线 1# 高架桥、西侧主线 2# 高架桥、西侧 A 匝道桥、西侧 B 匝道桥、西侧 D 匝道桥施工范围内的路基段及排水、给水、土石方、照明、交安、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兴隆 239 路跨线桥、兴隆 247 路跨线桥、兴隆 241 路、兴隆 243 路(南场)、兴隆 245 路(南场)、庙子沟综合整治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完成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等相关工作;本合同项目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2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 1 《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 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3. 采购依据

3.1 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 号令);

(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

( 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 2021 〕 26 号);

(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 2021 〕 27 号);

( 7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 2021 〕 2 号);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4.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范围 / 许可和认证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供货业绩 / 履约信用 / 其他要求)如下要求:

供方提供的 路灯灯杆 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供方所供 路灯灯杆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需求,对因 路灯灯杆 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并赔偿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序号

名称

型号、精度

单位

数量

报价

金额 - 元

备注

1

路灯杆

单臂 6m

10

     

2

路灯杆

单臂 6m

7

     

3

路灯杆

单臂 6m

10

     

4

路灯杆

单臂 4.5m

240

     

5

路灯杆

单臂 7m

9

     

6

投光灯塔

固定式 15m

16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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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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