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天津塘沽分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宽带专线业务设备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2024-09-181.1 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联通天津塘沽分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宽带专线业务设备改造项目公开比选,采购预算为212129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筒形摄像机、半球摄像机、智能球形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24口POE交换机、8口POE交换机、24口交换机。
1.3 工期要求:应答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3日内,完成需求收集、设备配置、实施进度安排日程表、实施方案等前期设计规划文档;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货,到货后10日完成设备割接、调试,满足客户提出的需求。
1.4 交货地点:天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保修期:提供设备终验合格后3年质保。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12129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应答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 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应具有视频监控设备类和数据通信设备类业绩合同累计金额22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对于合同,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对于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或订单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2.4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5 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6 采购人将进行应答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代理商应答,应答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若不同应答人提供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其应答均被否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8日20:00时至2024年9月23日22: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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