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实业副食品类短名单资格预审标段一:华北地区招标公告
2024-09-19
项目名称:中海实业副食品类短名单资格预审(2年)
工程项目名称:中海实业副食品类短名单资格预审(2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海实业副食品类短名单资格预审(2年),共分为三个标段:中海实业副食品类短名单资格预审标段一:华北地区;中海实业副食品类短名单资格预审标段二:华东地区;中海实业副食品类短名单资格预审标段三:华南地区。采购人为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三个标段均可参与,可兼投兼中。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中海实业副食品类短名单资格预审标段一:华北地区 标段
发标日期:2024年09月19日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拟定协议期限为2年(采用1+1 模式:即每12 个月供货期结束后,招标人对供货方进行考核,并填制供应商绩效评价表,若评价不合格,则合同终止),交货时间以具体项目要求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有)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申请,同时参与申请的,申请均无效。2. 资质证书(开标时需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其中之一:(1)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省市级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申请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副食品类(米、面、油、调料、饮料等一类或多类)供货业绩,且满足该合同业绩到货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或框架供货协议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应提供物资验收或结算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单个业绩合同或框架供货协议应至少涵盖合同协议首页、签署页、合同期限页、供货范围页;到货验收材料应包括副食品类(米、面、油、调料、饮料等一类或多类)物资到货验收清单及发生金额或结算发票金额累计应不少300万元,若提供物资到货验收清单及发生金额应有用户签字及盖章确认,若提供的纸质版发票且名称处为“详见销货清单”须有金额对应的明细清单且应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发票和明细清单无需购买方盖章,若提供的是电子发票需另附金额对应的明细清单无需盖章。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同一框架协议下的不同订单视为一个业绩。4. 财务指标: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满足2021-2023 年平均净利润应为正。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年份至2023 年平均净利润应为正。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5.其他要求:(1)具备华北地区(京津冀山西陕西)范围内的货物配送能力,不得设置起送量和固定配送时间。(2)具备送货上门、码货上架(如需要)服务能力,除非得到采购人允许,不得以快递物流形式进行配送,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6. 联合体资格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将被否决;7. 资格审查有效期: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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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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