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机动车安全驾驶辅助系统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18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机动车安全驾驶辅助系统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现就机动车安全驾驶辅助系统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对我段27辆汽车的机动车安全驾驶辅助系统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商务要求
3.1 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服务能力要求:需要有相应的经营资质,相关系统平台应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通过公安部门的第三级备案,车辆定位系统采用北斗系统。
3.3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
3.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二年(2022年至今)的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租赁或销售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3.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二)技术要求
1.适用环境
1.1环境温度:可以室外-15℃~+45℃条件下作业。
1.2能适用于上海局集团公司各类机动车安装,外置设备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可在雨雪天气下正常、安全工作。
2.★每台设备由主机、电源继电器、司机监控探头、车内监控探头、车辆前后两个探头、探头线、64G高速SD卡等组成。
3.质量性能指标
3.1技术参数(可优于):
3.1.1★仪器性能应满足开机连续正常工作每次不低于4小时。
3.1.2★系统平台登录盯控查询账号可按若干个分组设定,高等级账号可查询全部分组车辆。
3.1.3★报警提醒为主机自动语音提示、系统后台提醒、设定手机号码短信报警。
3.1.4带GPS轨迹回放时间不少于60天。
3.1.5★实时音视频本地录像及远程录像。
3.1.6★录像视频质量不低于720P、回放支持快放、快退、暂停。
3.1.7★支持PC端/手机端回放分析工具。
3.1.8支持车辆熄火关电门远程回放数据。
3.2质量性能等其他要求(可优于):
3.2.1★后台使用数据安全稳定,能经受恶意攻击;(注:提供质量承诺)
3.2.2★如设备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需在接到报修通知3天内进行故障排除。(注:提供技术说明)
3.2.3如因车辆报废、新购等原因需要对设备进行移机的在接到需求后一周内完成移机及调试工作。(注:提供产品图片)
3.2.4每台设备配置的存储SD卡容量不小于64G。(注:提供技术说明)
3.2.5 每季度需向租赁方提供后台维保数据,保障设备数据正确。(注:提供技术说明)
3.2.6 ★设备安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要求,否则中止合同。(注:提供书面承诺)。
4.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并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5.质量保证条款
5.1技术偏差表。要求逐点说明技术偏差;
(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逐点对应,★漏点即判定为不响应,如是“★”关键项漏项则判定为废标)
5.2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招标文件)
(注:由制造商盖章证明数据真实有效,不符合要求视为不响应)
5.3产品图片。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图照片(设备正视图、系统界面等)及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保证能够清晰判别图片文字)及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
(注:图片不全、铭牌照片不清晰无法辨识图片文字视为不响应)
5.4产品标识。
投标产品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应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可根据用户需要在加注使用编号)。
5.5更换原则。
同一设备发生故障一个月内连续维修3次仍未解决故障的需更换相关设备。
5.6投标单位安装延期一个月及以上、故障报修后半个月内不响应,则导致合同终止。
6.验收交接
6.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投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
6.2按照本招标文件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招标人验收时如需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1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省部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如造成的样品损坏造成损失以及产生的检测费均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与本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并按合同相关规定追责;对投标人则按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申报黑名单处理。
6.3验收交接时投(中)标人须提供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检修、保养)说明书、配件分解图各2份(另提供电子版2份),进口设备应提供中文版技术资料并附电子版。
6.4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收交接单(一式两联),由投(中)标人和设备接收单位共同填写并签认,各执1份并保存。
7.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7.1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7.2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3本招标文件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7.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国铁集团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
7.4.1隐瞒产品真实信息;
7.4.2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
7.4.3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
7.4.4连续半年及以上不提供季度测试服务;
7.4.5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50%;
7.4.6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
8.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8.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8.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三个月后台组织一次免费测试,并对租赁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8.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系统软件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设备硬件故障。
8.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4.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8:00起至2024年9月23日17:00止(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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