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八师衔接自治区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一期)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2024-09-19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衔接自治区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 已由 新建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产业发〔2023〕498号文和师发改产业发〔2024〕51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新建莫索湾片区、下野地片区天然气管道67.6公里。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8004002240619001001

第八师衔接自治区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一期)代建单位

1)本代建项目采取全过程代建,自可研批复后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2)按照师市《八师石河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5)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6)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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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有固定的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 2、投标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至少满足3.2条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代建经验的企业。 3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监理、房产开发、代建业绩均可)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政府行文原件扫描件。 4、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25日 00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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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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