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广东石油油罐车安防多维度AI项目硬件采购防爆摄像头及安装配件;车载智能监控主机(包-B1-油罐车安防多维度AI项目防爆摄像头)招标公告
2024-09-19
广东石油油罐车安防多维度AI项目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预案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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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石油油罐车安防多维度AI项目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预案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摄像头及安装配件;车载智能监控主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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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视频监视设备配件 | 540.00 | 套 | 包-B1-油罐车安防多维度AI项目防爆摄像头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参与投标。若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对本次投标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对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和承诺函扫描件需放入投标文件,原件需在开标前送达招标中心指定地点。若所投产品生产商将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授权给不同的代理商,则不属于唯一授权,投标将被否决。 3.1.8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如2023年未出,可提供2020~2022) 3.1.9 设备参数及硬件指标符合《广东石油油罐车安防多维度AI实施项目设备标准配置》,未提供相关材料的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 17:30时至2024年9月2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https://bidding.sinopec.com)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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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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