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4-09-19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推动采购人专利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提高知识产权申请质量,采购标的主要包括发明专利代理业务、实用新型专利代理业务、计算机软件著作代理业务等。
主要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及内容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元/件)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一 |
国内发明申请 |
江西南昌 |
服务期3年 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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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至首次结案(接受或驳回) |
件 |
5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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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复审费 |
件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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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国内实用新型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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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用新型申请 |
件 |
2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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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复审费 |
件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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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软件著作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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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软件著作申请 |
件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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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
件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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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
件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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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统一折扣率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说明:1.以上最高限价指除去专利申请至授权过程中的官方费用(税费等非代理机构原因无法避免的向官方机构产生的费用,具体以签合同时商议结果为准)以外,报价人完成上述服务类型申请至授权过程中的代理费用总额,所有费用应开具有效发票。
2.本项目采用金额换算的形式报价,每个单价的折扣系数需一致。折扣系数≥1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且已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以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时间点向前追溯),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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